|
如何办理个人独资企业
发布时间: 2007-3-20 18:57:43 被阅览数: 2645 次 来源:
中兴超宇
|
|
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受理审核时限 登记管辖 收费标准 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
特别提请注意:
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资格问题,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资格问题,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、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。
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“警示信息系统”的人员,在锁入期间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、合伙企业的合伙人,不能担任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、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。
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
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
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1、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;法律、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,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;
2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,名称中不得使用“有限”、“有限责任”或“公司”字样;
3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;
4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受理审核时限
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和备案,凡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,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。(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,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《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》执行)。
登记管辖
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:
1、出资额在3000万元(含)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;
2、从事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合伙企业;
3、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;
4、从事验资、审计、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企业。
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:
1、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,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;
2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。
收费标准
1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;
2、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;
3、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;
4、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。
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
|
上两条同类文档:
办理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如何办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登记注册
|
|
|